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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217章你認錯人了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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或者說,一開始,季風要送她回家的時候,她就不應該想著要甩開季風。

現在面對慕容端方,還不如面對季風呢!

至少季風想的什麽大概能猜得到或者看的到,而慕容端方就不一樣了,笑容仿佛永遠都無法盈滿眼眸。

夏雨苦惱的抓了抓頭發,如果能變成隱形人就好了。

誒?不對呀!這個慕容端方怎麽一下子就能認出她來呢?平時都沒有人註意到啊!

而且,季風那個家夥,一開始的時候,也沒有發現她的身份啊!

莫非……這個家夥在很久之前就已經開始調查她了?

想到這裏,夏雨身上的汗毛瞬間就立了起來。

如果真的如她想的那樣的話,這個慕容端方豈不是太可怕了!

慕容端方看著夏雨染得綠油油的小頭發,覺得可愛的不得了。尤其是再配上那雙明顯表現出受驚嚇情緒的眼睛,更是讓他喜歡。

自從那次見到過夏雨之後,慕容端方就對夏雨念念不忘,派人調查了許多,最終確定了夏雨的身份,還有夏雨給朋友幫忙的事情。

當然,慕容端方沒有打算把夏雨的身份告知季風,也從沒打算過要這樣做。

他的心思變化太快,尋常人是猜不到的。

另一邊,季風沒能立刻找到夏雨,煩躁的有些抓狂。

監控室的監控錄像都調了出來,除了那個在拐角處出現的身影以外,其他的地方根本就沒有夏雨的影子。

季風盯著一直黑屏的監控器顯示屏,問安保人員:“這裏是哪裏?”

“這裏是艾伯納先生的包間。”安保人員回答道。

“為什麽這裏的監控器是壞的?”季風現在很煩躁,他的女人居然在他的地盤上被弄丟了,簡直是奇恥大辱!

“因為艾伯納先生是外國國籍,他和他的保鏢找到了隱藏的很好的幾個攝像頭,經過他的溝通,最終決定這裏不安裝攝像頭了。

其實是安裝了也白費,過不了幾天就會被再次毀壞的。”安保人員解釋道。

“外國國籍?”季風嫌惡的呸了一下,“如果真的是外國人呢,叫什麽慕容端方。神神道道的,沒個人樣兒!”

季風沈默了幾秒鐘,然後大步走出了監控室。他覺得,他已經知道夏雨在哪裏了。

就在季風往夏雨的方向走的時候,夏雨正面臨著嚴峻的考驗——慕容端方端著酒杯親自給她倒酒。

雖說看起來這酒似乎沒有任何問題,但是,夏雨還是不敢喝。試問,一個男女通吃的家夥,他倒出來的一杯酒能有多麽好呢?興許喝完了,就出事兒了呢?!

相比較跟慕容端方在一起,夏雨更偏向於季風。正所謂,有了對比,才能夠看的更清楚。

不怕瘋子瘋,怕的就是瘋子看起來不像瘋子。

慕容端方端著酒杯,看著夏雨,笑的很紳士。

“夏小姐,在下知道你擔心房間裏有什麽不該看不該知道的,所以才一直不肯進去。這一點我也就不強求你。酒被我拿出來了,酒杯拿出來,酒水和酒杯都是新的。我還親手倒給你喝。

無論你喜不喜歡,想不想要,至少你先把酒杯給接過去吧!”

夏雨嘴角抽了抽,“這位先生你認錯人了。”

夏雨後知後覺的想起來,她這假身份還沒有昭告天下,就算是慕容端方知道了又怎樣,只要她不肯承認,又沒有人作證,她完全可以裝傻啊!

夏雨覺得自己這個想法真的是太對啦!

慕容端方覺得有趣,夏雨方才還一副被嚇到的樣子,明明已經算是默認了身份,怎麽就忽然開始裝傻了呢?

“夏小姐,我是不會認錯的。”

“不不不,這位先生,你是真的認錯人了。”想通了事情,夏雨的伶牙俐齒仿佛一瞬間就回來了。

“這位先生,或許我和你說的那個人有些相像,但是我實在不是你說的那個人。”夏雨朝著慕容端方微微一笑,“不好意思,從小老師就教育我們,不能隨便喝陌生人給的東西。你這杯酒我就不喝了,我有事,先走了。”

慕容端方笑了笑,“夏雨,你就不要裝了。”

夏雨當作沒有聽到慕容端方的話,繼續往回走。

慕容端方臉色有些不好,他把酒杯放在手邊的桌子上。玻璃杯碰觸桌面,輕微的響聲,此時卻似乎被無限放大。

夏雨心裏暗叫不妙。她怎麽就遇到了這麽個家夥!

“夏小姐,請留步。”黑塔似的保鏢,接到主人的眼神命令,攔住了夏雨的去路。

夏雨看著保鏢魁梧的身姿,暗道不妙。

她今天這是註定跑不掉了?!

“我都說了,我不是你們說的那個夏什麽!”夏雨繼續死鴨子嘴硬,心裏暗暗想著,到底有什麽辦法能夠讓自己脫困。

熟悉的腳步聲由遠及近,夏雨第一次覺得聽到這個腳步聲是如此的讓她心情愉悅。

季風單手插兜,閑庭信步般走了過來。

夏雨差點熱淚盈眶。

“親愛的,你終於來了!”

聽到夏雨那一聲親愛的,季風差點繃不住自己的表情,他瞪了夏雨一眼,而後才轉過頭看向慕容端方。

“慕容先生,你讓人攔著我的妻子做什麽?”

慕容端方眉頭緊蹙,他查到了很多消息,卻獨獨沒有聽到派出去調查的人告訴他夏雨已經嫁給了季風!

夏雨明明假扮的張慕堯,可為什麽季風會如此淡定的說夏雨是他的妻子呢?

除非……兩人早就攤牌,然後辦理結婚證用的是夏雨的身份證。

夏雨像是深林中被猛獸盯住的兔子似的,嗖的躲到了季風身後。如果非得選擇被一個猛獸吃掉的話,她寧願選擇比較熟悉的那一只。

夏雨的觀念很簡單:買東西買熟人的,反正都是要讓人掙錢,為什麽不讓熟人掙了錢。

以此類推,既然兔子早晚會被猛獸吃掉,就不如找一個自己比較熟悉的猛獸,至少死之前,可以跟猛獸商量商量,讓猛獸刷個牙什麽的。

自己早晚要死,不如死在認識的人手裏,至少可以自己選擇一個喜歡的死法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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